索 引 号: | 000562273/2024-00003 | 主题分类: | 司法 | 发布机构: | 市司法局 |
发文日期: | 2024-02-20 | 文 号: | 有 效 期: | 有 效 | |
名 称: | 河北公证执业区域全省一体化 |
河北公证执业区域全省一体化 | ||||
发布机构: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:2024-02-20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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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优化全省公证法律服务资源配置,方便群众、企业就近及时申办公证业务,省司法厅于近日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调整全省公证机构执业区域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自2024年1月1日起全省公证机构的执业区域调整为河北省全域。这是我省公证行业继推行“最多跑一次”公证、公证事项清单、网络远程视频办证、公证认证一体联办等一系列利企便民措施后,我省公证“放管服”改革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又一有力举措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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